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旅游 >> 正文

方明善先生墓

作者:皖江 时间:2008-04-28 点击数:

明善先生的陵墓在枞阳县二中校园内,该地属莲花湖畔的烈马攀鞍山之一部分,为县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。方明善墓保护范围:北至30处的张婉珍等私人住宅的南屋,南至华表前10;山上以坟冢为中心,向东、向西各60;山下以华表、墓表碑为中轴线;东至10处的二中教学楼西壁,西至20处的教学楼东壁,往下操场至公路,为墓地保护范围。范围内,不准葬坟或进行新的建设工程,禁止挖坑(渠)或起土。墓面石刻、碑刻等,严禁拓摩、刻、划、涂、砸。墓地风景林木,应严加管理,禁止人、畜伐毁,维护墓地风貌。违者,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三十条、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
版权所有:安庆师范大学皖江历史文化研究中心
联系地址:安徽省安庆市菱湖南路128号 联系电话:0556-55003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