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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敏树:驳侯方域燕太子丹论

作者:皖江 时间:2008-04-22 点击数:

吴敏《柈湖文集》 查昌国校点

侯方域著《燕太子丹论》,论荆轲不当为盗,而刺客之计行足以亡。其言曰:“秦王一旦死于匹夫之手,国必乱,天下豪杰因以知之不足畏,而且收合六国西向而亡,若沛公之人关也。”方域文辨而有气,世或韪其论。

余以为失事实,而不稽于理也甚矣。且以史徵之,之遣刺客也,固为其私怨而求报秦王也,而岂真痛社稷之将亡哉?藉令无怨于秦王,必不以之将亡而欲刺秦王秦王之遇而善,且将感念秦王之驩而轻亡之祸矣。今直以睚眦刃仇之举,而从以天下后世忿憾暴之心,因而誉,不已过乎?且诚痛社稷之亡耶,则当谋所以待。彼之强非一人之力也。自孝公以至始皇且七世,一君死而一君代,之强自若也。籍令秦王卒死于之手,大臣宗室,必愤焉耻其主之立谈而见害,更置君而复仇,以之强,而加之以复仇之怒,之亡岂后王翦之军哉?

之威劫天下,岂独以其声哉?固以战胜之实矣。天下之兵亦尝胜,而卒为败也。故六国不亡之威,不极其强,不可得而弱也。揭竿之呼,轵道之降,天道之复,人事之穷尔。今曰:刺秦王死,而天下豪杰乃不畏,而且号召以入。则是帝王之功,成于一客一剑之用,岂非儿童之见耶?葢之请也,曰:“大将擅兵于外而内有乱,则君臣相疑,以其间诸侯得合从,其破必矣。”方域之论,因此为说,不知此之余论,而非其本计也。

彼其本计欲复一人之仇耳。而天下之义勇士也,复私仇不可以干于轲,故诡其辞而假于公义以要,必之许也。苟事成而秦王死,之愿固毕矣。其幸而得合一二国之交以拒,而少缓须臾之亡,固善;其不能,亦不过辽东之保,衍水之逃匿而已矣,而岂真有破之计哉。

方域曰:儒者罪以“召釁”,而之亡实不存乎之刺。“有两人行而遇虎,其一长拜跪乞哀以死;其一奋臂力斗不胜而死,而论者以乞哀为智,以力斗为撄虎之怒。”应之曰:之强若虎,而王政非虎也。诚惧虎之食,率天下悉力以斗而败死,是斗虎而死者也。而独刺秦王,是无异于伺虎之睡,而欲落其一牙曰:虎其已不能食人者也?故之刺,虽以存天下,吾不与也,而况其私乎?

方域之论荆轲曰:“勇士而感恩者,设遇严仲子未必不为用。”吾又以为不然。诚深沈好书,不屑私忿,而有不可于天下之气,徒感燕丹之义,而发愤于天下之所共怒,非秦王孰能使刺之耶?曰:欺天下旧矣。奚为欲效曹沫之盟?是殆不然。事之不成,其以为燕丹解也。且传之者妄与白衣冠以送之,且歌以悲之,其计之死已审矣。

然则可无盗乎?曰:奚为其不盗也?之行,固盗之术,不得以秦王异。嗟夫!知刺秦王之不免为盗者,其不行矣哉。

注:①清顺治刻增修本《壮悔堂文集》卷七原文作:“设一旦其万乘之君立死于匹夫之手,国有不内乱乎?天下豪杰,因以知其不足畏,而太子丹者且收合六国之馀烬以西向,而前吾恐嬴氏之亡,不待沛公之入关矣。”

②原文作:“有两人行而遇虎者,其一惶恐拜跪而乞哀以死;其一大呼奋臂斗不胜而死,而论者顾以乞哀为智,以大呼奋臂为狂佻,而撄虎之怒则何其愚且谬也。”

③原文作:“要之其人则英雄而感恩者也,设其遇严仲子未必不为之用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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