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论上
吴敏树《柈湖文集》 查昌国校点
《论语》子贡曰:“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。”窃尝思之,孔子之言“性”与“天道”,即其系《易》是也。天道阴阳,而孔子赞《易》,言其成性“刚”、“柔”、“健”、“顺”是也,以为人道之所从出。其直言性者,如云:“利贞者,性情也。”云:“乾道变化,各正性命。”云:“一阴一阳之谓道,继之者善也,成之者性也。”云:“天地设位,而《易》行乎其中矣。成性存存,道义之门。”凡此所谓性者,皆谓阴阳之自然凝聚,其流为人物莫不有气,即莫不有性,而人得其气之至中者,所谓“(人)民受天地之中以生”者也。
“立天之道,曰阴与阳;立地之道,曰柔与刚;立人之道,曰仁与义。”气兼善恶,而恶者,气之过而反焉者也。道主善而立,故曰:“元者,善之长也。”孔子读《易》而知天命,圣成于时中,发挥其旨,皆兼天道,以正人事。然犹以其幽深,而不常以教学者,故子贡言“不可得闻也”。孟子言“知性”、“知天”,而未尝一言及《易》。言性,以“四端”验之,而不言其所自来者。人受天命以生,是性固出于天矣。知性则知天,岂待索之冥冥之中哉。
《诗》曰:“天生烝民,有物有则。”孟子亦曰:“形、色,天性也。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。”又曰:“耳目之官不思,而蔽于物。”“心之官则思,思则得之。”“此天之所与我者。”其言“性善”,皆实征之形气之中,以为天与我以是形气存心养性,所以事天立命,此即孔子之赞《易》者,深而明之,幽而显之也。自宋 周子为《太极之图》,程 朱氏承其学,其言之微妙皆与《易》《系》相发,而性之说遂欲外形气而名之。
夫所以必言人之性善者,何也?将以劝天下之为善也。使天下知人性之果善,则为善乃所以为人;而为不善者,乃人而近于禽兽。故人不可以不善也。如是则吾之为说,必使愚夫愚妇皆晓然知其性之果有与禽兽异者,若孟子之言“四端”,言“平旦之气”,足以明之矣。今乃以人之有是形气,即为拘蔽,而失性之始,必追而求之于人之未生,而且与禽兽诸物同其大原者,此中智之所惑,而凡人之所可谢而去之也,则奚以为哉?虽然宋儒者之言“性命”,或过也,若其发明孔 孟之心,甚博且精,皆性命之实事也,而又可执是以议之哉。
性论中
《中庸》曰:“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,修道之谓教。”谓人之性之道之教也。今兼物言之,非其义也。而又曰:“惟天下至诚,惟能尽其性;能尽其性,则能尽人之性;能尽人之性,则能尽物之性;能尽物之性,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。”此言物性,非为物言之,乃为人言之也。
万物皆统于人而受治焉,皆生成之而制其用,则其性尽矣。此在天命、人性之中,故言性及物,而物犹无预也。若夫物之受性,固亦有得其善者所不论也。且物之中,若禽兽类者,其耳目口体之能不及人;其心之知,尤不及人。葢人具其能于身,而又合集众人以益其能,故常以制物而有馀,荀子所谓“人能群,彼不能群”者是也。
于是圣人者出,为之耕稼以食,丝麻以衣,宫室以居;为之夫妇、父子、君臣之伦以相处,而人道以立天下。万世之人无不以为宜然而由之者,非以其心之有知,而能然乎?人道始于夫妇,而父子、兄弟从焉。其先葢知男女焉耳,而圣人为之制夫妇,虽有恶人,皆乐得以私其妻子,此其本与禽兽异者,非圣人强为也。徙党既多,则推能者为之主,有侵陵不平,则相诉;出入作息,必欲有与偕者,君臣、朋友之伦由此起。故凡人之事,皆由性善而生也,及其乱之,则又与禽兽类。
圣人以为人之性失,则无人道;无人道,则无天地也,故先自尽其性,以及于天下。《中庸》之言,皆尽性之言也。其功在密微,而其事极于广大,非是则己性有弗能尽者,而天下之人亦无以皆由于道教之中而不失其性也。故曰:“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,修道之谓教。”言人道也。其章之卒曰:“致中和,天地位焉,万物育焉。”人道之盛也,而奚假于物哉?
性论下
休宁 戴氏着《孟子字义疏证》之书,专诋程 朱,其辨程 朱以理为性,累数千言。按,孔子系《易》,言“穷理尽性以至于命”,惟理本具于性,故穷理乃可尽性,而尽性则至于命,是“天命之谓性”,性即理也。戴氏见《孟子》言理义与味、声、色相比例,妄谓口知味,耳知声,目知色,心知理义,一也。皆以其相接而生者,非有一物得于天而具于心也。吾请斥之。
夫孟子以口、耳、目与心并论者,就人之所易晓者言之耳。其实口、耳、目之知,皆心之知也。而心之摄乎口、耳、目,使之不逐乎味、声、色,而失其正者,以心之知理义也。味、声、色在物者也,理义在物而非在物者也。口、耳、目但知味、声、色,虽灵而不思,犹蠢然物也,故物交物则引之。心则能思,思则味交于口,声交于耳,色交于目,而心思之,则理义出焉。味、声、色自外至者也,理义何自至哉?苟以为理义亦在物,味、声、色之正者即理义,不知口、耳、目之悦味、声、色者,其心固悦之也。心既悦味、声、色矣,而又何为而必思,而必于其正者耶?
人心之于事理,犹权度也。物固有轻、重、长、短,而权度不在,物必加之权度,而后尺寸铢两名焉。所谓理义者,谓其尺寸铢两之不差者也。在心乎?在物乎?以孟子之以心与口、耳、目并言,竟分而例视之,是其言乃无人心而但有口者之言也。大抵宋儒之言分理气、辨理欲,皆是于混合之中必截然离而出之。实则气之纯厚而清明者即理也,欲之节制而不过者即理也。
《乐记》之言曰:“人生而静,天之性也;感于物而动,性之欲也。”性虽本静,而感之而动者,性之欲,则欲未始非性矣。欲即情之谓也。其生而静者,乃气之纯厚而清明者也,而必不能以无动,动则易淆于物。故又曰:“物至知知,然后好恶形焉。好恶无节于内,知诱于外,不能反躬,天理灭矣。”
所谓天理者,谓其始之纯厚清明自然有文理而不乱者也。凡气之凝聚为物,其中莫不有理,木石肌肉皆然,此理之所由名。其凝而为人心之纯厚清明者,其理固存焉,可以达之万事万物而不乱者也。夫所谓“人生而静”者,非虚静也,是有气焉,如水之寒而未流,如火之热而未然。性之谓也,实也,非虚也,故曰:“诚。”惟诚,而后能明。
戴震难程 朱之言理以为“如有物”以相与者,不知理真有物也。不诚则无物,岂复有人哉。人心之有“四端”,皆自诚而生明,非自明而生诚也。何也?乍见孺子入井而有怵惕恻隐之心,此自诚来,不自明来,了然易知也。羞恶、辞让、是非,亦皆然。惟圣人无乎不诚,故无乎不明;众人则其由诚而明者,其端仅见必由其所明,而后可反之于诚。故曰:“惟天下至诚,为能尽其性。”又曰:“自诚明,谓之性。自明诚,谓之教。”程 朱氏之言理,主其诚者,所以异于老、佛,而又惧其杂也,乃离气与欲而名之。葢曰气之配乎理者,非气乃理也;欲之当乎理者,非欲乃理也。以其别之过甚,言理之极,乃至绝乎形色之外,则欲得而反失之。 今果如戴氏所云,见孔子言“上知”、“下愚”,以为性即是智,如光之照物有远近大小。见孟子言心之悦理义,如“口之于味”,“耳之于声”,“目之于色”,因谓心但有“神明”,其于理义犹口、耳、目之于味、声、色,接之而后知者也。然则“四端”止有智之一端而已足也?然则心乃空虚而理义乃外物也?是真拾老、佛之唾,而反以老、佛诋程 朱,何其悖哉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