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民俗 >> 正文

吴敏树:为曾侍郎论金革无辟

作者:皖江 时间:2008-04-22 点击数:

吴敏《柈湖文集》 查昌国校点

古今军旅遭丧起复之事,必取断于《戴记》“金革无辟”之条。“子夏问曰:‘三年之丧卒哭,金革之事无辟也者,礼与?初有司与?’孔子曰:‘夏后氏三年之丧,既殡而致事,殷人既葬而致事。’《记》曰:‘君子不夺人之亲,亦不可夺亲也,此之谓乎?’子夏曰:‘金革之事无辟也者,非与?’孔子曰:‘吾闻诸老聃曰:“昔者 伯禽有为为之也。今以三年之丧,从其利者,吾弗知也。”’”

窃详读此文,葢春秋大夫卒哭从戎习为常事,故圣贤严辨而正之如此。然孔子既言其不可矣,而子夏复问,孔子复引鲁公之事以答之,何也?岂不以国家有急,而任事之人或不得代,于此之时,君有不得不命,臣有不得不受,若 伯禽之事,必不得已而行之其可也。人之贤者少,不肖者多,“金革无辟”虽礼之变,古有行之者,而必不可以许人。圣人之意,略可于言外见之。葢有为为之,非从其利者,犹圣人之所许也。后世无故夺情之事,纷纷而有,而金革无辟几为正文,动可援引,然后知圣贤防虑之深,礼之不可以几微假借也。

今兵部侍郎 曾公讨贼江西,而遭父忧,既闻讣奔还,而以不得请终制为疑,以书商之左郎 季高,并属及于敏树。先是,曾公本以母丧在籍,被朝命与办湖南防堵,遂以募勇起军,曾公之事暴于天下,人皆知其有为,而为非从其利者。今贼固未平,军未少息,而叠遭家故,犹望终制,葢其心诚有不能安者。曾公诚不可无是心,其有是心,而非伪言之者,人又知之。然其事固有所不能得也,所谓“君有不得不命,臣有不得不受”,非今日之谓乎?果朝旨仍命之,即无可辞者矣。

愚闻曾公前日尝数请于朝,乞无加官赏,奏折中尝以不填官衔致被旨责,其心事明白,实非寻常所见。左季高之论今事曰:“曾公终制不得请,宜请开兵部侍郎缺,而身讨贼如故。”此论与曾公前所自处正合。愚又窃以金革者,国之变故,非吉事也。凿凶门而出战,胜以丧礼处之,与居忧之义犹不甚相远。故古人有不得已而行之,非诸夺情起复,公然为朝官之比也。

丧礼之废坏久矣。独丁忧之名存,而古人居丧之实尽去,衰亦无弗墨者。曾公素讲于礼,今不得已而从金革,所犹可私自尽者。哀痛之实,寝处饮食之事,视世之名为居庐者,相去必大远,如是亦可以无讥矣。辄不自忖书此,以质于季高,而附致之曾公焉。

版权所有:安庆师范大学皖江历史文化研究中心
联系地址:安徽省安庆市菱湖南路128号 联系电话:0556-5500322